為了激勵研究生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及創新能力,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提升畢業研究生的整體水平,引導全校研究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我校每年在畢業研究生中評選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F制訂實施辦法如下:
一、優秀畢業研究生
1.評選對象
本校應屆畢業研究生。
2.評選比例
(1)校級優秀畢業生為應屆畢業研究生數(含博士生)的10%。
(2)省級優秀畢業研究生根據省上下達的指標從校級中擇優推薦。
3.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尊敬師長,無違法違紀行為;
(2)課程成績總平均名列所在單位前列(學位課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績;在學期間,獲得1次(含1次)以上各類獎學金或其他校級以上(含校級)獎勵。
二、優秀研究生干部
1.評選對象
在學校、院(系、所、中心)承擔研究生會或班級工作的應屆畢業研究生。
2.評選名額
每個院(系、所、中心)最多只能推薦一名優秀研究生干部人選;校研究生會干部評選“優秀研究生干部”的工作單獨進行,但須充分聽取所在院(系、所、中心)的意見,評選比例不超過20%。省級優秀研究生干部根據省上下達的指標從校級中擇優推薦。
3.評選條件
(1)基本符合“優秀畢業研究生”條件;
(2)積極參與研究生會或班級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作風正派,辦事公道,以身作則,成績顯著,能較好地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系。
三、評選程序
先由符合評選條件的研究生個人提出申請,院(系、所、中心)組織班級評議、推薦、評審和公示,將確定為優秀畢業研究生的推薦名單報到研究生處教育管理科審核后報主管校長審批;省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的材料報省上主管部門審批。
四、頒發證書和獎勵
1.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由學校頒發“陜西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生” 證書和“陜西師范大學優秀研究生干部”證書 。
2.省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由省上主管部門頒發證書。
3.省級優秀畢業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每人獎勵人民幣800元,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每人獎勵人民幣500元。
五、取消資格
被評為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者,在離校前出現與本評選條件相違背的行為,或者學位論文答辯沒有通過,則取消其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資格,退回獎勵和證書。
六、本辦法從2006年9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