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需要,加強對研究生創新能力的培養,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導師科研項目,協助導師進行高水平科研工作,提高研究生獨立從事創新性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促進科學研究工作的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一、學校鼓勵主持有縱向或橫向校外課題的導師聘用研究生擔任助研,開展科學研究工作。
二、聘用原則
1.導師根據課題研究需要,聘用研究生兼任助研工作。
2.碩士研究生從入學后第二學期開始聘用(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定),由導師確定助研工作的期限。
三、聘用條件
受聘兼任助研工作的研究生,必須身心健康,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學術思想活躍,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并有一定的從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四、助研補貼標準
研究生受聘期間,完成相應的助研任務,享受助研補貼。研究生助研補貼的具體數額由導師根據學生從事助研工作的性質、難度、工作量等因素確定。
博士研究生助研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不少于5000元。其中2500元從研究生部“三助基金”中支付,其余從導師校外科研經費中支出。
碩士研究生助研補貼標準為每年不少于1600元。其中800元由研究生部從“三助基金”中支付,其余從導師校外科研經費中支出。
五、辦理程序
研究生申請、審批兼任助研工作每半年或一年辦理一次,其辦理程序如下:
1.研究生提出助研申請,填寫助研申請表,導師簽署意見并確定支付助研補貼的科研項目名稱、編號、助研時間、助研補貼的金額,交學院(研究中心)研究生秘書處;
2.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各學院(研究中心)指定專人持助研申請表至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研究生部辦理助研審批手續;
3.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各學院統一編制本單位的《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助研補貼發放匯總表》,并填寫經費報銷單,交研究生部獎助管理科;
4.研究生部將學校配套經費及導師支付經費匯總后,統一編制全校的《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助研補貼發放匯總表》,并持學校配套經費報銷單和導師支付經費報銷單,送交財務處統一發放至研究生個人帳戶。
六、延期畢業研究生兼任助研,其助研補貼由導師自行支付,學校不進行配套。
七、本修訂辦法從2011年9月1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